关于集中办理银行询证函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8日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以下简称(提作指引》)、《关于银行函证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10号)以及《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我行办理银行询证函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方式及询证函格式要求
1.我行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邮客和经授权的注册会计师跟函两种函证方式。
2.跟函所需资料:银行询证函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询证函回函接收介绍信(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跟函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
3.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特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
4.银行询证函按《通知》及《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公章及骑缝章。
二、回函服务收费
1.银行询证函业务收费标准按照《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价目表》规定收取,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的服务价格为准。
2.我行根据银行询证函记载的费用收取方式收取。
三、回函方式
目前我行采用人工回函的方式协理函证业务。
四、回函部门
1.集中受理部门:运营管理部
2.联系地址:江苏省靖江市南环西路12号
3.联系电话:0523-85121108、0523-85121109
五、业务服务与投诉
1.对于不符合《通知》《操作指》及我行公示的受理要求的银行询证函,我行会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发函会计师事务所,及时调整处理。
2.发函会计师事务所对回函有疑虑的,可与回函部门沟通联系。遇有回函不及时,收费或其他服务问题,请向回函部门反映。投诉建议致电我行投诉服务执线0523-85121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