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靖江弘宇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披露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1日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文件要求,现将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关于靖江弘宇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4年9月6日,靖江弘宇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4390万元。该公司隶属于飞羚集团,我行监事薛玉明为飞羚集团旗下江苏飞羚运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我行与靖江弘宇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合同签订后,靖江弘宇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的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4390万元,无其他业务类型的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靖江弘宇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靖江市富阳路58号;
法定代表人:薛玉明;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县内班车客运、公交客运;
2. 关联关系:靖江弘宇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隶属飞羚集团、由江苏飞羚运业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我行监事薛玉明为靖江弘宇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认定靖江弘宇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为我行关联方。
(二)江苏飞羚运业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靖江市人民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薛玉明;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出租客运、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2. 关联关系:江苏飞羚运业集团有限公司隶属飞羚集团,我行监事薛玉明为江苏飞羚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认定江苏飞羚运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我行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行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符合公允性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杜绝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靖江弘宇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在我行关联交易余额4390万元:贷款4390万元,敞口4390万元由靖江市欣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担保。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靖江弘宇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银行借款合同4390万元,期限为2024年9月6日至2026年9月6日,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1.05%,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于同日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4月26日,我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江苏飞羚集团重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江苏飞羚集团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报告。
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