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强集团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披露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4日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文件要求,现将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关于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均隶属于长强集团)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2月20日,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与本行签订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合同5000万元;2025年2月21日,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与本行签订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合同10000万元。本行监事俞立新为该集团公司旗下江苏富龙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本行与长强集团发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合同签订后,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7900万元,其中:贷款2900万元、贴现5000万元);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10000万元,全部为贴现。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靖江工业园区万丰村
法定代表人:修晓华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特种钢坯,特种钢材,销售本公司产品;生产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等。
2.财务状况
2024末,公司资产总额454036万元,负债总额218457万元,资产负债率48.1%;实现销售收入601533万元,净利润18753万元。
3.关联关系
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属于长强集团,本行监事俞立新为该集团旗下江苏富龙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根据相关规定,认定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二)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沿江高等级公路21号1102室
法定代表人:黄长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及金属矿、焦炭、塑料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22750万元,负债总额114953万元,资产负债率93.6%;实现销售收入329013万元,净利润1598万元。
3.关联关系
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属于长强集团,本行监事俞立新为该集团旗下江苏富龙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为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本行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行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符合公允性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杜绝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2024年末,本行资本净额439225.37万元,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与本行签订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合同5000万元,期限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占上季度资本净额的1.14%;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与本行签订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合同10000万元,期限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8月21日,占上季度资本净额的2.28%;单一关联方交易金额超过资本净额1%的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于同日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4月26日,本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江苏长强集团重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遵循了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江苏长强集团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报告。
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