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关于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披露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10月09日
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披露报告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文件要求,现将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关于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9月25日,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合同10000万元。本次合同签订后,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10000万元,无其他业务类型的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沿江高等级公路21号1102室
法定代表人:黄长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及金属矿、焦炭、塑料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至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75094万元,负债总额66896万元,资产负债率89%;实现销售收入187844万元,净利润401万元。
3.关联关系: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为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和江苏长靖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合并持有我行股份超过5%,为我行主要股东。根据相关规定,认定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为我行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我行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符合公允性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杜绝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损害我行和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合同10000万元,期限2025年9月25日—2026年3月24日,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458925.52万元)的2.18%,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交易决策及决议情况
2025年3月31日,我行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重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关联方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与我行授信类关联交易不超过1亿元,全体委员同意该议案报董事会审批。
2025年3月31日,我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部分重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2025年3月31日,我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原则,发表意见如下:2025年二季度至2026年一季度期间,我行与关联方的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交易管理按市场定价,遵循了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我行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部分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