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披露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4日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文件要求,现将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关于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6年2月2日,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在我行授信10000万元(贴现)。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为我行主要股东江苏长靖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沿江高等级公路21号1102室
法定代表人:黄长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及金属矿、焦炭、塑料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公司至2025年12月末,资产总额9.42亿元,负债总额8.57亿元,资产负债率90.97%;实现销售收入33.73亿元,净利润705万元。
3.关联关系: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为我行主要股东江苏长靖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根据相关规定,认定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为我行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我行与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符合公允性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未损害我行和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江苏长庆钢管有限公司授信10000万元,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2.08%,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
2026年1月9日,我行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部分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于2026年1月9日经我行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批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1月9日,我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上述2026年度部分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4日




